
如果有人赞美李逵是敢做敢为的好汉,你会不会觉得这个人脑子有病?
李逵最残暴的行径莫过于斧劈小衙内——沧州知府的四岁儿子。
事情的缘由是这样的。
雷横犯了死罪,朱仝为了救他,将其私放后,自己主动承担了罪责——刺配沧州。
一表人才的朱仝得到了沧州知府的青睐,恰巧知府的儿子也很喜欢朱仝,每天缠着朱仝带他玩。
一个节日的晚上,朱仝抱着小衙内上街看灯。
为了逼迫朱仝上梁山,雷横负责引开朱仝和小衙内,李逵偷偷抱走小衙内,在林子里将小衙内的脑袋劈成了两半。
李逵虽然敢做敢为,但却不是敢作敢当。
朱仝大怒,声言除非杀了李逵,否则绝不上梁山。
展开剩余66%李逵大怒道:“教你咬我鸟!晁、宋二位哥哥将令,干我屁事!”
在李逵的逻辑里,我不需要懂法,也不管什么良知,上头叫我杀人我就杀人。
李逵的执行力称得上是敢做敢为,但在宋江和吴用看来,如果他能有所为,有所不为就好了——坏事是我让你干的,但别把我给扯进来啊。
与李逵的敢做敢为相对应,宋江和吴用打得一手好太极。
柴进、吴用、雷横说,这都是宋江的命令。
李逵说,这是晁盖和宋江的共同命令。此时的晁盖为梁山之主,自然以晁盖为主导。
待朱仝被迫上了梁山,宋江又说:“前者杀了小衙内,不干李逵之事,却是军师吴学究因请兄长不肯上山,一时定的计策。”
宋江和吴用都不承认自己是主谋,但所有人却都认为李逵只是一个敢做敢为的执行者,不应该承担责任。
说起干脏活,李逵的执行力确实没得说。
可这种敢做敢为的作风也常令宋江苦不堪言,有几次差点要了他的命。
李逵是把锋利的镰刀,或许宋江也会如此评价他,这玩意既能割别人割不了的韭菜,但也会出现在不该出现的地方,轻则划伤手脚,重则抹了主人的脖子。
如何理解李逵的敢做敢为,工具般地,使用感受地,客观地描述,甚至是韭菜,也可以这么去描述镰刀。
可有些韭菜若带着感情去赞美镰刀的锋利,甚至为镰刀的祸害寻找“年轻”、“没经验”、“耿直”的理由,这就病大发了!
真有这样的人吗?
其实我不知道,我不能根据网络上的只言片语就判定此病态现象的绝对和真实存在。
只能说,如果有这样的韭菜,那真是病态。
如果你觉得我在造谣,最近发生了一件热事,你可以自己搜索去看看,最近的舆论风向居然有变了。
搜索的办法是用当事人的名字+“敢做敢为”,你会发现居然有不少人称赞此人是个“敢做敢为的好干部”。希望只是水军吧。
至于我,有人批评我阴阳怪气、含沙射影,你知道我为什么做不到敢做敢为吗?
因为我,无恃有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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